15比起养个弟弟,还是养条狗更好。
书迷正在阅读:快穿之别以为女配那么好惹 , 寥寥春华(仙侠女师男徒1v1+第一人称) , 48小时 , 同学,请帮我破处 , 【综总攻np】今天又在被朝日奈觊觎 , 晨光灿烂 , 乡野春色 , 情事nph , 被臭足篮球队操穴到失禁 , 总有英雄想杀我 , 桃花神 , 深海之恋
曹弥去看过她爸妈出事的地方,那天她没有去上学,一大早就背着包,里面装了点馒头和水,从家出发就往外走。 她家里又一次门庭若市,挤满了一群又一群赶过来的亲戚。 不同于之前,这些亲戚暴露出丑恶的嘴脸,贪婪想要霸占曹弥家的东西,每次来一趟,总是不空手要带着些什么回去。 “你爸妈出车祸——总是有赔偿金吧?”光着头的男人搓了搓手,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,对着曹弥开口道,“这钱呢,伯伯可以替你保管,等你长大了再还给你。” “多少钱哎——啧啧啧,要是给你爸妈办丧事,里里外外都要花销哩。” 曹弥按照她妈曾经和她描述过的路线,一步一步靠近着目的地。 她看到从路上驶过的好几辆车,圆圆的轮胎转着,把尘土转飞出去。 她捂着手里的馒头,两只手把它遮的死死的,在灰尘消了以后,才又低头咬了一口。 冷了、硬了,并不好吃。 不知道走了多久,曹弥腿都走酸了,还是没有走到。 女孩发育的早,曹弥光长个子不长胸,这身穿着打扮也偏中性,头发剪的短短的,这一路倒也没什么人拦她。 她继续往前走着,终于快走到了,路边插着一个路牌。曹弥识了字,知道那写的是医院。 她走到了,但是地上痕迹都被处理干净了。 曹弥不知道她爸她妈死在哪。 可即使过了很久,也还是会有路过的人,停住脚步,摇头叹息着当年的那场惨剧。 “可真是太惨了——